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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侧重于工程应用。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改变了工科学位类型单一的状况,进一步完善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学位制度,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开辟了一条途径,以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需求。
为了确保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授予质量,规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设计)撰写的格式和要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教师
1、工程硕士生的指导应采用双导师制,即由校内具有工程实际经验的导师与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内经单位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来自企业的导师由各工程领域所在分院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办理聘任手续,报校研究生部备案。
2、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在工程硕士生的指导上应加强合作,特别是在工程硕士生论文工作阶段应及时交流有关情况,每年在工程硕士生的联合指导方面至少有4次以上的交流或研讨。
3、工程硕士生一般在第一学年内,当论文选题意向确定后确定导师。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负责工程硕士生选题和指导工作,其中校内导师侧重负责工程硕士生的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包括学位论文的撰写以及学位申请等方面的指导工作;企业导师侧重负责工程硕士生学位论文工作的工程技术指导,其中包括协调企业各有关部门的相互关系以及课题立项的经费落实和学位论文的工程实用性。
二、论文选题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背景与应用价值,并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具体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选取:
(1)一个较为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工程管理项目的规划或研究工程设计或实施;
(2)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推广与应用;
(3)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的研制与开发;
(4)引进、消化、吸收和应用国外先进技术项目;
(5)应用基础性研究、应用研究、预先研究。
三、论文开题
1、工程硕士生一般应于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并在第四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
2、选题工作完成后,工程硕士生填写《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书》,经分院批准后,最迟在第四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召开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会由分院按工程领域组织进行,邀请本领域和相关领域5名以上的专家参加。由工程硕士生作开题报告,就课题的研究范围、意义和价值、拟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案和研究进度作出说明,并进行可行性论证,广泛听取与会专家的评议意见。开题报告经开题报告会认可后,工程硕士生填写《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论文工作计划表》报分院审批,同时开展研究工作。开题报告书1份及论文工作计划表1份于第四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由分院汇总报研究生部备案,导师、研究生本人、分院各保留论文工作计划表复印件1份。
四、论文内容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应用汉语撰写,字数一般为3-5万。论文形式可以是工程设计或研究论文。
2、对学位论文一般有以下几点要求
(1)对选题所涉及的工程技术问题或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状况应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
(2)综合运用基础理论、科学方法、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对所解决的工程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特别应突出适用性。
(3)论文工作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
(4)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实际工作量一般应不少于一年。
(5)论文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6)除上述基本要求外,对不同类型论文的具体要求分别为:
① 工程设计类(包括工程设计、建筑设计、产品设计、工艺设计、工业设计等)
* 应以解决生产或工程实际问题为重点,设计方案正确,设计结构合理,数据准确,符合规范。
* 论文成果应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②技术研究类(包括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预先研究、实验研究、系统研究等)
* 能综合应用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理论推导、分析严密完整,实验方法科学,数据可信。
* 能应用先进的技术方法分析与解决问题。
* 论文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或适用性。
③计算机软件类(包括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
* 需求分析合理,总体设计正确。
* 程序编制及文档规范。
* 应有调试、测试乃至应用结果和评价。
④工程管理类(包括工程管理、工程规划等)
* 应有明确的生产与工程应用背景和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 收集与统计的数据充分、可靠。
* 理论建模和分析方法科学正确。
五、论文撰写要求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撰写要求参照《杭州电子工业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统一要求》执行。
六、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1、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审核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核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审核其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审核其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审核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3、学位论文应有 2位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至少 5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1位专家不是本校教师和学位论文作者所在单位工作人员);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均应有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七、学位授予
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八、其它
1、有关工程硕士专业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工作的详尽事宜原则上参照《杭州电子工业学院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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