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频道 您所在的位置: 易考网|Easy考研首页 > 法律硕士 > 法律硕士联考中国法制史古代法律文献精编

法律硕士联考中国法制史古代法律文献精编
 http://www.ezkaoyan.com   2006-5-11     打印文本   加入收藏夹

十恶: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

  八议:一曰议亲,二曰议故,三曰议贤,四曰议能,五曰议功,六曰议贵,七曰议勤,八曰议宾。

  诸八议者犯死,皆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流罪以下,减一等。其犯十恶者,不用此律。

  谋反:谋反及大逆者,皆斩。子年十六以上皆绞,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祖孙、兄弟、妹妹,若部曲、资财、田宅并没官;男夫年八十及笃疾,妇人年六十及废疾者并免;伯叔父母、兄弟之子皆流三千里,不限籍之同异。

  即虽谋反,辞理不能动众,威力不足率人者,亦皆斩;父子、母女、妻妾流三千里,资财不在没限。其谋大逆者,绞。

  诸口陈欲反之言,心无真实之计,而无状可寻者,流二千里。

  责任年龄:诸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犯流罪以下,收赎。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骂疾,犯反、逆、杀人应死者,上请;盗及伤人者,亦收赎。余皆勿论。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即有人教令,罪其教令者。若有赃应备,受赃者备之。

  诸犯罪时虽未老、疾,而事发老、疾者,依老、疾论。若在徒年限内老、疾者,亦如之。犯罪时幼小,事发时长大,依幼小论。

  自首:诸犯罪末发而自首者,原其罪。其轻罪虽发,因首重罪者,免其重罪;即因问所劾之罪而别言余罪者,亦如之。即遣人代首,若于法得相容隐者为首,及相告言者,各听如罪人身自首法;其闻首告,被追不赴者,不得原罪。即自首不实及不尽者,以不实不尽之罪罪之;至死者,听减一等。其知人欲告及亡叛而自首者,减罪二等坐之;即亡叛者,虽不自首,能还归本所者,亦同。其于人损伤,于物不可陪偿,即事发逃亡,若越度关及奸,并私习天文者,并不在自首之例。

  保辜:诸保辜者,手足殴伤人限十日,以他物伤者二十日,以刃伤者三十日,折跌肢体及破骨者五十日。限内死者,各依杀人论;其在限外及虽在限内以他故死者,各依本殴伤法。

  刑讯:诸应讯囚者,必先以情,审察辞理,反复参验;犹未能决,事须讯问者,立案同判,然后拷讯。违者,杖六十。

    打印文本    加入收藏夹    关闭    返回顶端    
考研一站式服务
考研试卷 全国最大专业考研真题库[24小时发送]
考博试卷        考试书城        笔记讲义
辅导班报名 报名就送优惠券/本网通用[优惠中]
全国院校考研一站式信息服务:招生简章-参考书-试卷 导师-院系-问答-复试-博士-文件-通知-经验心得


法律专业相关热门图书推荐
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历年试题及必读法律法规精解(第三版) ¥62
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大串讲(第3版)——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辅导用书精品系列 ¥32.37
2007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大串讲 ¥46
2007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大纲 ¥7.35
2007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大纲解析(附考试分析) ¥34.3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历年试题解析(2007年高联考研) ¥38
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标准模拟考场(第2版)——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辅导用书精品系列 ¥33.15
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大串讲(第2版)——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辅导用书精品系列 ¥39
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辅导教程(第2版)——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辅导用书精品系列 ¥68
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历年试题及必读法律法规精解(第2版)——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辅导用书精品系列 ¥58
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同步辅导与强化训练(第2版)——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辅导用书精品系列 ¥39
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重点、疑点与难点精解(第2版)——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辅导用书精品系列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