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考试中心,各地、州、市人事(劳动人事)局考试中心、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部门,驻疆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干部(政治)部门: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21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08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工作
2008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
各地、州、市、自治区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在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办理报名手续。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到各地、州、市、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乌鲁木齐市无主管单位的考生可在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会员部)或自治区人事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办理报名手续。
二、 考试科目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类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在当年通过全部科目。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收费的方式进行。
2、报名者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
二00八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