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频道 您所在的位置: 易考网|Easy考研首页 > 法律硕士 > 甘肃省08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4月20日-5月10日报名

甘肃省08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4月20日-5月10日报名
 http://www.ezkaoyan.com   2008-5-30 10:18:30     打印文本   加入收藏夹

 

关于2008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人通[2008]55号


各市州人事局、国资委、司法局,甘肃矿区人事局,省直和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08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2008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厅、省政府国资委和省司法厅共同组织。省人事厅负责考试实施及对考试合格人员颁证工作;省政府国资委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考前培训、注册管理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为2008年10月18月—19日


  10月18日上午 9:00—11:30《综合法律知识


  10月18日下午 2:00—4:30《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19日上午 9:00—11:30《企业管理知识


  10月19日下午 2:00—4:30《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三、报考条件


  (一)申请参加考四科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法律或经济类专业工作满3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学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法律或经济类专业工作满1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不含省内有效),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申请免试(考二科或考一科)部分科目的条件:


  7、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8、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不含省内有效),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9、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不含省内有效),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20日—5月10日。


  参加考试需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各市州报考人员到所在市州国资委报名,经市州人事局职改办审核盖章后,上报省政府国资委。省直单位和兰州市报考人员到省政府国资委报名,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名表》需上级主管单位人事处审核盖章。中央在甘单位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报名。各报名点于5月12日前将考生报名材料、报考费上报省政府国资委,逾期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五、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了解和掌握报考条件,如实申请报考相应的级别和专业。凡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而弄虚作假参加考试者,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在参加全国职称、执业资格和职业水平考试中,由于违纪被处理尚在停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3、所有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2008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可通过www.sasacgs.gov.cn下载。)1份;《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1份;身份证、毕业证、有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报免考部分科目人员的复印件需2份),原件审验后退还;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和职业道德证明材料1份;近期(半年内)1寸黑白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和《报名信息卡》上各粘贴1张。


  4、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考4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年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2科或考1科的人员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5、考试费每科50元。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报名点将费用及时上缴,不得拖欠或截留费用。考试辅导教材在省政府国资委法规处订购。


  6、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考试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7、报考人员要按要求认真填涂《报名信息卡》,各报名点要仔细检查和把关,所有项目填涂合格后方可办理报考手续。老考生必须填涂原档案管理号。


  8、有关单位和报名点要按文件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掌握资格条件,不得随意变通或放宽条件。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伪造学历、资历证明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考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


  六、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省报名点地址:省政府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兰州市南昌路1718号409室)


  联系人:潘 倩


  联系电话:0931—8729053


  网 址:1、2008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2008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须知


  甘肃省人事厅

甘肃省政府国资委

甘肃省司法厅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2008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须知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报名通知,按要求提供有关报考所需材料,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在《报名表》和《信息卡》上准确填涂自己的报考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2、应试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者不得进入考场。如考前临时丢失,持当地派出所出具并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可先参加考试,考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实确认,如逾期未能进行核实确认,考试成绩无效。


  3、开考后,应试人员要在试卷本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和准考证号码信息,在答题卡(本)指定位置按要求准确填涂姓名、级别和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后果自负。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4、请应试人员应按准考证上所列的时间、考场和座位号参加考试。


  5、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并本人签字方可离开考场。应试人员不得将试卷和答题卡(本)带出考场,违者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6、应考时须携带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数器


    打印文本    加入收藏夹    关闭    返回顶端    
考研一站式服务
考研试卷 全国最大专业考研真题库[24小时发送]
考博试卷        考试书城        笔记讲义
辅导班报名 报名就送优惠券/本网通用[优惠中]
全国院校考研一站式信息服务:招生简章-参考书-试卷 导师-院系-问答-复试-博士-文件-通知-经验心得


法律专业相关热门图书推荐
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历年试题及必读法律法规精解(第三版) ¥62
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大串讲(第3版)——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辅导用书精品系列 ¥32.37
2007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大串讲 ¥46
2007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大纲 ¥7.35
2007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大纲解析(附考试分析) ¥34.3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历年试题解析(2007年高联考研) ¥38
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标准模拟考场(第2版)——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辅导用书精品系列 ¥33.15
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大串讲(第2版)——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辅导用书精品系列 ¥39
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辅导教程(第2版)——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辅导用书精品系列 ¥68
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历年试题及必读法律法规精解(第2版)——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辅导用书精品系列 ¥58
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同步辅导与强化训练(第2版)——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辅导用书精品系列 ¥39
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重点、疑点与难点精解(第2版)——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辅导用书精品系列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