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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体育学院2008年
招收在职人员攻读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收对象
在体育领域从事教学、训练和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从事专业运动训练,包括中小学和大学的运动训练人员、各级运动竞赛的管理人员、中高级体育锻炼的指导人员等。
二、报名条件
1、2006年7月31日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后工作满2年、年满22周岁(1986年7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体育运动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三、招生学科领域
1、体育教学
2、运动训练
3、社会体育指导
4、竞赛组织与管理
四、招生计划
2008年招生计划为60人。
五、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底登陆登陆 “学位中心”网址www.cdgdc.edu.cn/zz08.html(不要直接点击链接,请输入网址查询)查询各省市具体网上报名时间和网址,并按提示提交报名信息,获取并牢记网上报名编号(四川考生网报时间为7月8日—14日)。
3、资格审查:考生应将现场打印的《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后交回我院研究生部。
4、报名考试费:160元(每门课80元)。
六、考试科目
1、初试科目(全国联考科目):①英语(参考书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年出版);②体育综合(参考书目:《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体育综合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出版)。
2、复试科目(学校自命题):①政治理论;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七、考试时间
1、初试科目考试时间:2008年10月25日。
2、复试科目考试时间另定。
八、初试地点
四川省考生初试地点设在西南交通大学,四川省以外考生请登陆考生所在省市学位办公室网址查阅。
九、录取工作
录取分数线由我院按照国家规定划定,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十、关于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
针对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的培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对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实行单独招生。
(一)招生对象
1、2000年以后获得全国比赛前六名的运动员(集体项目必须是主力队员)、获得运动健将(武英级)称号的运动员,全国比赛仅限全运会、各单项全国联赛或全国锦标赛。
2、国家级教练员。
3、国际级裁判员。
运动项目仅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二)录取办法:符合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条件的考生参加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以后,由我院将拟招收的考生名单报全国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经审核后,单独录取。
十一、学习年限,课程学习,授予学位
1、完成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的时间为2-3年。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均由学生所在单位负担。
2、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包括:公共课、专业领域核心课、选修课,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授课方式采取寒暑假或阶段性集中授课。
3、修满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体育硕士专业学位。
十二、体育硕士学位课程进修班
2008年我院体育硕士课程进修班继续招生。
1、招生对象:符合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条件的考生。
2、报名办法: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到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网站( 成都体育学院体育硕士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doc
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
二00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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