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4]27号)和《的通知 target=_blank title=网上书城检索>关于印发<2005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学司[2004]36号文件)的要求,今年我校将继续规范复试过程,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公正性、有效性,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第一条 指导思想
200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继续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性。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第二条 组织形式
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研究生部组织实施。各学院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院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担任。复试专家小组按学科组建,一般由3至5位专家组成。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应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当年无直系亲属涉考的研究生导师担任,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担任。对招生人数较多的学科,可组织若干复试专家小组。
第三条 复试基本要求
1、政治考核
(1)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实际表现的考核,严格把好思想政治质量关,各学院可在复试期间对考生进行政治考核,调档及政审工作在复试后进行。
(2)对在职人员应注意考核其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应注意其在校表现和学习成绩。
2、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见《东华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3、体检要求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四条 复试
一、复试人数确定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今年我校仍然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全校原则上控制在1:1.2左右,研招办将根据各学院生源情况确定差额比例,下达各学院录取总规模数。各学院配合及时通知考生,准时参加复试。
二、资格审查
各学院应指定专人在考生复试报到时负责考生的材料审查。材料审查的内容包括:准考证、复试通知书、身份证、考生的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大学期间的成绩单(须加盖高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人事部门红章)、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等材料。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审查英语四级证书、已修大学本科六门课程成绩单(原件)
三、复试内容、方式及要求
1、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
(2)外语听力、口语;
(3)专业综合面试(含本科或工作阶段的综合表现)。
2、复试方式:
(1)专业课笔试形式可以为答题、画图、撰写研究设计、实验报告等,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笔试科目及要求见《东华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各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由研招办负责安排考场和阅卷。
(2)外语听力、口试满分为50分。根据教育部部署,今年的外语听力和口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由研究生部统筹安排(具体见网上通知)。
初试选择外语语种为日语、德语、法语等小语种的考生,复试时一律参加相应的外语听力考试。
(3)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基础、从事科研的能力、发展潜力、综合素质和本科或工作阶段综合表现(高校期间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满分为100 分。
3、要求
(1)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具体的复试方案。
(2)复试过程中操作力求规范,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3)对同等学力的考生必须严格复试。应加强对考生本科主干课程和基本技能的考核,须加试2门其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2~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凡有一门课程低于60分者,则淘汰。考试结束后3天内,须通知考生加试成绩,并将考卷和考试成绩一并报研招办备案。
(4)为使被淘汰的考生能及时调剂至外校,各学院复试结束后2天内应张榜公布不予录取的考生名单,并报研招办备案。
四、复试程序的监督和保证措施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权负责本学院的复试过程,解决复试录取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复试期间,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校监察处、研究生部将监督、抽检和配合各学院的工作,以确保今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复试成绩、总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口试满分为50分。
2、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第六条 调剂复试
1、合格考生不足的学科,可在统考科目基本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调剂生源。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和拟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第二志愿考生的复试分数线须高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调剂至外校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分数线。
2、根据教育部规定,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的考生不能转入其他学科复试,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不接受其它学科的考生复试。
3、单独考试考生不允许调剂复试。
第七条 破格复试
对于国家需要的学科以及新发展的交叉学科,在生源不足时,允许少数仅一项成绩低于学校复试分数线不超过5分的考生申请破格参加复试。由考生本人向研究生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有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初审通过后,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其复试资格。破格考生参加复试后,其正式录取的材料由分管校领导审查核准。
第八条 录取原则
各学科按照总成绩排序(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分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复试中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全票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凡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