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部的复试基本要求(分数线)已下达,我校复试工作的有关安排大致如下。
1、3月31日教育部公告复试基本要求(分数线),4月1日学校下达院系所上线名单。4月4日至6日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4月8日全校录取工作会议。4月9日10日院系所确定复试名单并寄出复试通知书。4月19日复试考生报到。4月20日至22日复试(含体检)。
2、院系所自分数线公布之日起即草拟复试名单,并将确定的复试名单交学校研招办经上网供考生查阅。因各院系所招生录取数多少不一,确定复试名单的时间有先后,故全校的复试名单的网上查询时间不能一致。同时各院系所也受理上线考生的有关复试资格的来人来电查询。
3.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复试通知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公章)、初试准考证、照片(体检用)、体检费40元。请考生于4月19日到招生的院系所报到、验证,即我校需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对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4月20日至22日参加复试,体检安排在早晨验血和晚上体检。复试通知书由院系所寄出,地址按考生报名时网上输入的信息开具,如考生未收到可与院系所联系。
4.请报考我校已上线但未能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速与我校以外的招生单位联系调剂事宜,即凭初始成绩单和本人申请(即自我推荐)与我校以外的招生单位的研招办或院系所联系,如该单位有接受意向,则考生须持该单位研招办开具的接收函和本人同意调剂至该单位的申请书,到我校研招办(亦可托人代办)办理有关调剂手续,即转走有关报考材料。
5.各院系所的复试内容已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的网页登载,复试总成绩为200分。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复试一般为差额复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请考生正确对待,认真参加。
我已阅读完上面通告,我要进入复试情况查询!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