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艺术学院
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贵州大学关于200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安排意见》和《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0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我院200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艺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组织机构及有关职责如下:
1、贵州大学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其职责是负责2005年研究生专业复试的具体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主 任:项锡黔
副主任:王唯惟
成 员:范 斌、吴 强、姜 筑、王小星、王振中、耿 翊
2、复试工作专家组,其职责是实施艺术学院2005年研究生专业课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和综合测试等。
音乐学:吴 强、姜 筑、崔文玉、张中笑、龚妮丽、杨方刚、宋树秀、
沈健坤、王小星、裴惠贞
秘 书:王 溪
美术学:项锡黔、王振中、蒲国昌、耿 翊、刘 晓、罗登明、徐 浩、
谢啸兵
秘 书:刘国敏
二、专业复试报名
1、报名时间:2005年4月21日
2、报名地点:艺术学院研究生科(D2楼)
三、专业复试
1、考试时间:2005年4月23日
2、考试地点:艺术学院
3、考试科目:
[Ⅰ]音乐学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向:
⑴专业课考试(100分)
a. 第一志愿考生《复调》
b. 调剂生《器乐作曲》
⑵综合能力的面试(50分)
a. 钢琴演奏:299程度以上练习曲及乐曲一首
b. 口试
⑶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的测试(50分)
2、声乐表演艺术与教学方向:
⑴专业课考试(100分)
a. 声乐主科(80%)
b. 视唱练耳(10%)
c. 钢琴:车尔尼练习曲849后半部分及乐曲各一首(10%)
⑵综合能力的面试(50分)
有关声乐表演及教学的专业理论和基础知识等
⑶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的测试(50分)
3、民族音乐学方向:
⑴专业课考试(100分)
中国民族器乐名曲分析与记写(笔试)
⑵综合能力的面试(50分)
民族音乐学相关知识 (参考资料:《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中的民族音乐学部分 俞人豪著)
⑶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的测试(50分)
4、钢琴演奏艺术与教学方向:
⑴专业课考试(100分)
a. 练习曲
b. 技巧性乐曲
c. 大型乐曲
⑵综合能力的面试(50分)
a. 文学艺术修养
b. 钢琴基础知识
c. 音乐史基础知识
⑶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的测试(50分)
5、音乐表演艺术指导方向:
⑴专业课考试(100分)
a. 练习曲
b. 复调(巴赫三部创意曲程度以上)
c. 技巧性乐曲
d. 大型乐曲
e. 视奏与合作
⑵综合能力的面试(50分)
a. 文学艺术修养
b. 钢琴基础知识
c. 音乐史基础知识
⑶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的测试(50分)
6、音乐美学与史学方向:
⑴专业课考试(100分)
音乐美学与史学论述题(笔试)
⑵综合能力的面试(50分)
a. 提交论文一篇以上
b. 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
c. 交叉学科知识面考察(文艺理论、美学、历史)
⑶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的测试(50分)
[Ⅱ]美术学
1、中国山水画方向:
⑴专业课考试(100分)
a. 山水画创作70%
b. 书法30%
⑵综合能力的面试(50分)
⑶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的测试(50分)
2、中国工笔人物画方向:
⑴专业课考试(100分)
a. 铅笔线描人物写生70 %
b. 书法30%
⑵综合能力的面试(50分)
⑶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的测试(50分)
3、当代艺术创作与研究方向:
⑴专业课(100分)
《素描》
⑵综合能力的面试(50分)
a.《色彩》
b. 美术作品分析
c. 中外当代艺术发展状况
d. 电影作品分析
⑶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的测试(50分)
4、油画方向:
⑴专业课(100分)
《素描》
⑵综合能力的面试(50分)
a. 《油画》
b. 美术作品分析
c. 中外油画背景状况
⑶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的测试(50分)
5、平面设计方向:
⑴专业课(100分)
《想像与图形表现》(命题)
⑵综合能力的面试(50分)
《作品分析》(招贴)
⑶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的测试(50分)
四、命题
1、命题工作严格按照学校及学院有关文件的要求执行。
2、命题人员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命题前,命题人员必须与办公室签定保密协议。
3、命题人员的条件:政治思想好,原则性强,业务能力突出,工作认真负责,保密观念强,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本院2005年研究生考试,未参加过研究生考前辅导。
4、试题和评分标准在考前均属绝密材料,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凡发生泄密和其他违纪事件,均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5、试卷的印制、保管、分发等均按照《贵州大学关于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的保管、印刷、分发、传递工作的规定》和《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保密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
五、评卷
评卷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贵州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评卷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实施,按照评分标准,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六、其他
1、考试期间将由学校有关部门及院领导组成监察、巡视组对考场进行巡视和检查。
2、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考试工作,加强领导,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3、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贵州大学艺术学院
二00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