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复试频道 您所在的位置: 易考网|Easy考研首页 > 考研复试 > 北方工业大学2008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
一、我校考生进入相关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
| 报考门类 | 英语 | 政治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 经济学[02] | 54 | 54 | 81 | 81 | 335 |
| 法学[03]不含法律硕士专业 | 53 | 53 | 80 | 80 | 330 |
| 艺术学[0504] | 45 | 45 | 68 | 68 | 320 |
| 理学[07] | 47 | 47 | 71 | 71 | 300 |
| 工学[08] | 44 | 44 | 66 | 66 | 300 |
| 管理学[12] 不含MBA专业 | 54 | 54 | 81 | 81 | 330 |
二、复试的程序、时间、地点安排:
⑴、领导小组向各复试小组传达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2008年北方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划定复试分数线。
⑵、各复试小组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复试办法,确定学院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并上报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⑶、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对上述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备案,公布复试考生考号。
⑷、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组织学院发放复试通知书,查验确认复试考生资格。
⑸、加试:同等学力生加试,加试内容为两门本科阶段本学科专业主干课程,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不少于3个小时,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加试时间及考场具体由各学院安排。
⑹、复试:复试内容为专业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实践环节考核、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由文法学院配合),复试的考试时间和考场由各学院安排。
⑺、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办法:我校根据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进行排名,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以书面及网络形式予以公布。
三、复试比例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各学院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上线生源情况,按合适比例拟定复试人数与本学科招生规模数之比。
四、复试考核方式我校复试考核方式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实践环节考核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四部分内容,各部分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⑴、专业课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专业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涉及科目及范围见我校公布的复试科目和参考书目。
⑵、专业综合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等。每一面试小组的教师人数应不少于5人,对每一考生的面试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主要包括: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b、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c、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d、业务能力与水平、科研成果、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e、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f、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情况;g、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h、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等。
⑶、实践环节考核,各学院应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对考生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实践动手操作能力进行考核。
⑷、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的组织形式:由文法学院配合各学院对考生进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参照专业综合面试,重点考核考生英语的实用能力及专业英语水平。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我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诚实信用、遵纪守法等方面内容。考核工作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在对考生复试时,我校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部门有关干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我校对政治思想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对复试考生的加分原则和依据初试、复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按照加权求和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为考生原始初试成绩除以五所得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是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实践环节考核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加权的和。加权权重由各学院视学科专业的情况自定(一般专业课笔试成绩权重为3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权重为30%,实践环节考核权重为20%,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权重为2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对复试考生总成绩进行公示。我校对复试考生不进行加分。
七、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总成绩,加权权重由各学院根据不同情况自定,初试成绩权重为50%-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50%。
八、线下生复试的原则和条件我校按以下原则条件进行线下生复试:
①、我校拟复试线下生人数不超过13人。
②、初试成绩略低于教育部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但在本学科考生中成绩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或特殊才能。
③、拟复试的统考线下生,只限于单科分数或者总分一项未达到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单科分数低于A类复试分数线不得超过10分,总分低于A类复试分数线不得超过5分。
④、拟复试线下生,录取类别均为自筹经费。
⑤、拟复试线下生,须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九、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置考生可于4月20日前通过我校校园网(www.ncut.edu.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ww.ncut.edu.cn)查询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我校、北京教育考试院2008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我校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接待电话:010-88803523、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880352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9。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