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l=HTTP://www.kaoyantj.com/kaoyanimg/article/2005-6/11/2005611175714366.doc]相关表格下载[/url] 1.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提出时间为每年3月或9月。申请人须向研究生部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和资格审查表。 2.获准申请者可撰写论文。 3.答辩时间安排在5月15日始6月10日止(12月2日始12月20日止); 4.请各学位点安排学生在论文装订前到研究生部领论文封皮; 5.请各学位点在答辩日期两个月前将论文送交评阅人。 6.学生论文一式10份(三位评阅人各1份、答辩委员各1份、导师1份、系留1份、学生1份、交研究生部2份)和论文磁盘1张(磁盘上所写内容须与论文封面内容保持一致),以系为单位于答辩前统一交研究生部一送评阅人。 7. 学位点于答辩前以系为单位统一到研究生部领取硕士学位审批表、评阅书、答辩纪录、表决票、聘函等材料。 8. 各学位点以系为单位于答辩前将答辩安排报研究生部。答辩安排内容包括:答辩时间、地点、评阅人姓名及单位、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记录员等。 9. 6月10日到6月15日(12月20日到12月25日)为各学位点审核汇总答辩材料时间。各学位点务必按要求签字盖章。 10.6月15日(12月25日)前各学位点务必将答辩材料以系为单位报研究生部。 11. 6月15日到6月20日(12月25日到12月31日)研究生部审核学位材料。 12.6月20日到6月25日(12月31日到1月10日)院学位委员会审核。 13.6月25日到6月(1月10日到放假前)底研究生部将学位材料整理归档。 14.7月初(另外一个时间另行安排)毕业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