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2008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已经开始,凡通过网上报名、网上支付并选择北京建筑工程学院为报考点的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必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照片后数据方为有效:
一、报名时间
网报:200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
现场照相(北京地区):2007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00~4:30
二、报名地点:报名现场设在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教2楼-208教室
三、报名程序:
1.考生到报名现场交验本人有关证件
应届生:持本人学生证及身份证原件。
在职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本、专科毕业证书)。
2. 考生到照相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需提供报名号)
3. 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由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4. 考生交报名信息登记表(考生签字后)。
四、其他:
1.考生未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考生网报信息无效。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相应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
3.考生未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的报名无效。
4.准考证寄发时间:
报考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的考生:2007年12月5日后(北京地区考生到办公楼215室研招办领取,外埠考生寄发)。
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考生:请直接与所报考的招生单位联系。
5.选择我校为报考点(报考点代码为1116)的所有考生请于2008年1月18日下午到我校看考场。
6.考试初试时间:2008年1月19日~21日(具体安排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7.考试成绩通知时间:
报考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的考生:2008年3月12日后(北京地区考生到办公楼215室研招办领取,外埠考生寄发)。
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考生:请直接与所报考的招生单位联系。
8.大专毕业后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还需提交进修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具体进修课程要求请查看我校200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资格审查的其他要求将在复试时进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我校将随时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9.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具体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