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查询
只有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才能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复试。进入复试名单而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援藏计划考生,单考生和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分数线和复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差额复试比例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差额复试比例(即复试人数与招生规模数之比)一般在120%左右,个别专业可能高于此比例。
三.复试内容和分值
1.复试内容一般包括:(1)专业知识测试;(2)专业能力测试;(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有关各院系所的具体复试形式、复试内容、各部分分值、复试总分以及复试成绩的使用办法等请点击查阅北京师范大学2007年各院系所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满分的60%者,或者未达到各院系所规定的复试合格标准者,均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合格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相加,得到考生总成绩。
4.按教育部规定,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每门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必须及格。任何一门不及格的不予录取。
四.复试注意事项
1.统考考生复试的时间为2007年3月24日至25日。
2.复试报到时间为3月23日。届时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到报考院系所报到(各院系所联系方式、地址一览表)。
3.复试期间进行资格审查。报到时,考生须向报考院系所提交下述材料:
(1)本人准考证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