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年硕士生招生考生网上报名已于 10 月 31 日 结束,按照工作进程安排,考生将于 11 月 10 日 至 14 日到报考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为做好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和报名后期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完成网上报名的京外考生
2006 年 11 月 10 日 - 14 日持本人网报的报名号、有效身份证件及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或非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原件 和网上报名系统给定的报名号, 到选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缴费、照相和网报信息确认。
二、选择北京工商大学作为报名点的考生
1 、已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的考生,请 到北京工商大学进行网报信息确认和现场照相。
须提交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及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或非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原件 和网上报名系统给定的报名号
时间: 2006 年 11 月 10 日 至 14 日,每天 8 : 30 ~ 11 : 30 ; 14 : 20 ~ 17 : 20 地点:北京工商大学西校区综合楼 6 层 615 房间
2 、已完成网上报名但未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的考生,也请于上述时间和地点现场支付报考费、照相和网报信息确认。
三、网上报名期间遗留问题处理原则
1 、补报名问题
根据教育部要求,对 10 月 31 日前 未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的人员,原则上不予补报名。以下情况,经报考点审核同意后,可准予考生补报名,各报考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补报名有关事宜公告考生。
(1) 因故未报名的推免生:已落实接收单位、符合推荐学校推荐办法的推免生,因故未进行网上报名的,由考生向接收单位设置的报考点提出书面申请,经报考点审核批准,发给“补报名校验码”(此前,考生应已获得推荐单位发给的“推荐免试校验码”)。
(2) 未按规定报名的推荐免试生:市高招办根据教育部下达的 2007 年推免生名额核查各校推免生的报名人数、外推和留校推免生的志愿填报情况,通知有超过教育部下达名额的高校,复核本校推免生的报名情况。因特殊原因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报考点审核同意后,可准予考生补报名。
届时,推荐学校应及时通知错报考生,令其向报考(或接收)单位设置的报考点提交申请,领取“补报名校验码”重新报名、交费。推荐免试校验码失效的,推荐学校还应向市高招办提交书面申请,向其补发“推荐免试校验码”。
(3) 因其它特殊原因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报考单位设置的报考点审核同意,报市高招办批准,发给“补报名校验码”。
补报名工作程序:
(1) 考生本人向报考点提出书面申请;
(2) 报考点审批,以报考点身份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生成补报名校验码(仅一次有效);
(3) 发给考生“补报名校验码”;
(4) 考生在 11 月 10 日 至 13 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补报名;考生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 1 天后,最迟于 11 月 14 日 ,到领取校验码的报考点缴纳报考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未确认者报名信息无效;
(5) 报考点于 11 月 10 日 至 13 日每日 17:00 前,将补报名考生姓名、证件号码和报考单位代码、名称清单(加盖公章)以传真形式报市高招办备案;
(6) 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市高招办将查验补报名考生的备案记录。
2 、现场补交报考费
2007 年硕士生网上报名,北京是全国唯一进行考生网上支付报考费省市,为弥补网络原因或考生自身原因未能支付报考费的不足,现场确认期间,对已提交网上报名信息、但未交费考生进行现场收取报考费的工作。
现场确认期间网上报名的网上支付功能将关闭。网上报名正式开通期间已提交报名信息、但未支付报考费的考生,以及现场确认期间进行补报名的考生,到相应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时,都必须现场缴纳报考费。
3 、注意事项
现场确认期间,各报考点不为考生修改报考信息。如确系考生填报的自然情况(如性别、民族、证件号码、出生日期、考生来源等)有误,请本人与报考单位联系 ; 报考北京工商大学的考生,需提交由考生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和需修改的报名信息简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留取复印件后方可更正。但考试方式、报考单位、专业、院系所、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等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四、报考费和报考费发票
现场确认结束后,未交费考生的报考信息无效。
报考费发票由考试院财务处 在 11 月下旬 统一向有关考生开具,各报考点一律不负责对网上支付报考费或现场支付报考费的考生开具报考费发票。报考点只对索要发票考生进行登记并上报高招办。
五、准考证发放时间
准考证由报考单位统一发放。报考北京工商大学的考生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请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北京工商大学研招办领取,外地考生的准考证由研招办统一寄出,也可请人代领。准考证一般在 12 月中旬发放,具体时间以研招办网上通知为准。
北京工商大学研招办
200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