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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化工大学 Easy考研网 200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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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题上均不给分。
2. 答题时可不抄题,但必须写明题号。
3. 答案必须用蓝、黑色钢笔或者圆珠笔书写,用红色笔或铅笔均不给分。
一、论情事变更原则。(40分)
二、论预期违约。(30分)
三、论保险制度的发展对侵权法的影响。(30分)
此外,口试50分,抽题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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