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0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工作将从11月20日开始,现就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6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注:以采集到网上报名信息且收到报名费方确认报名成功(我办将在收到汇款后在考生报名页面中标明“已缴费”信息)。
三、缴费方式:
邮局汇款或现场缴纳150元(汇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38),缴费起止日期同报名时间。
注:考生在汇款时,应在汇款单备注一栏内注明本人身份证件号码。
四、提供报名材料:
(一)考生应于12月21日至12月30日之间,再次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7年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寄至我办。
(二)考生应于2007年3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至我校:
1、《200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2、两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点击下载);
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初选政审表》(点击下载);
4、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以及导师、论文评阅人和论文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议材料,本人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材料;以“同等学力” 报考者还应提交招生简章中所列明的其它材料);
6、硕士学位证书影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在入学前补交);
7、身份证影印件。
五、有关200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说明
2007年教育部下发我校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为5人。报考200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应下载打印《报考200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点击下载),到相关省区市教育厅的民教处(高教处)办理审批手续,与本通知第四条第(二)项中所列各项材料同时寄(送)至我办。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 考生在规定报名期间成功提交网报信息并缴纳报名费,方视为报名成功。
2. 确定导师、研究方向、初试科目以及制作准考证等数据均将以考生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为准,请考生务必认真准确填写,并妥善管理报名密码以防止信息被恶意篡改。因报名信息失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从本招生网址下载打印,不再单独寄发。下载打印时间为2007年3月19日——4月6日。
4. 有关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随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港网站上发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相关的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本招生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