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纤维化学与工程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082921)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新时期社会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植物资源化学与利用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 较好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树立辨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科学发展观。
2、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具有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和求实创新、团结协作的精神;勇于献身中国植物纤维化学工业事业,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 进一步加强能力的培养,拓宽专业知识面,掌握系统而坚实的植物资源化学与利用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前沿发展动态,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较强的适应性,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攀登本学科高峰和开辟新领域作出创造性成果的能力。能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和计算机的应用。
4、 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二、研究方向
1、 木质素化学与利用
研究植物纤维原料的木质素化学结构及其在化学、生物加工中木质素的化学结构变化、反应及其反应产物特牲,开发高附加值的木质素产品。
2、 纤维素化学与利用
研究植物纤维原料的纤维素化学结构及其在化学、生物加工中木质素的化学结构变化、反应及其反应产物特牲,开发高附加值的纤维素衍生物产品的工艺和技术。
3、植物资源的生物转化
研究植物中,特别是农业剩余物中,纤维素、半纤维素、木质素及树木提取物等在微生物、酶等的作用下转化成新的化学物质的机理及其性质与用途、开发有应用前景的化工生物产品的工艺和技术。
三、学习年限和时间安排
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课程学习时间应累计为半至一年,论文工作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二至二年半。根据实际情况,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不超过六年。
四、课程设置、学分要求和课程说明
1、课程设置、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和选修课三类,总学分要求不少于15学分(同等学历者不少于18学分),其中学位课程9学分,其余为选修课。讲课20学时为1学分,实验课30学时为1学分。选修课由指导教师和研究生根据专业具体培养方向的要求,以及研究生原有基础、特长及专业爱好共同商定。给研究生留有充分的自学时间和选择的灵活性,鼓励研究生跨学科、专业选修课程,以拓宽知识面,增强适应能力。
(1)公共学位课(5学分)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公共必修学位课规定为2门,要求5学分。
【1】 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2学分
【2】 第一外国语 3学分
(2)专业学位课(不少于4学分)
【1】 植物资源化学及其研究方法 2学分
【2】 植物资源的生物转化 2学分
【3】 高分子物理化学 2学分
【4】 现代木材化学处理技术 2 学分
(3)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
【1】 化工传递过程 2学分
【2】 环境科学与技术进展 2学分
【3】 催化理论 2学分
【4】 第二外语 2学分
【5】 高等植物资源化学 2学分
【6】 胶体与表面化学 2学分
【7】 电镜技术 2学分
【8】 波谱及色谱分析 2学分
【9】 现代企业经营战略 2学分
【10】 化学反应工程 2学分
【11】 高等生物化学 2学分
【12】 生物化学实验 2学分
【13】 木材微生物学 2学分
【14】 生物质能源专题 2学分
2、课程说明
(1)、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见教育部组织编写的教学大纲。
(2)第一外国语
见教育部组织编写的教学大纲。
(3)植物资源化学及其研究方法
要求研究生掌握植物资源主要化学成分含量的分析方法,主要化学成分的分离及其主要官能团的研究方法,主要化学成分化学结构研究路线及研究方法,尤其是现代分析方法的应用。
(4)植物资源的生物转化
植物中纤维素、半纤维素、木质素及树木提取物等在微生物、酶等的作用下转化成新的化学物质的原理、性质与用途、研究现状与发展前景。
(5)现代木材化学处理技术
采用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等手段对木材进行处理,改进名称的性能,包括木材防腐、防虫、防变色处理,阻燃处理,尺寸稳定处理,硬化、塑化、香化、着色处理等。
(6)高分子物理化学
高分子的合成、分子结构、分子量及其分布,高分子的物理化学性质,分析测试方法等。
五、培养方式和方法
1、采用灵活多样的培养方式,博士生培养应充分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指导方式采取导师和以导师为首的指导小组集体相结合的方法,发挥导师、指导小组和博士生三个方面积极性。指导小组应由不同学科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
2、对博士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结合导师的科研任务或国家的科研项目或当代学科的前沿问题作为博士生论文课题。
3、研究生要参加学校、学科所统一规定的政治学习、形势教育,树立良好的科学道德。注重个性发展,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4、课程教学采用启发式和研讨式,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研究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意培养研究生的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动手和写作能力;独立完成学位论文,注意培养实事求是、严格、细致和理论与实践统一的作风,严谨治学的态度;积极参加国内外的学术活动,开阔视野、活跃学术思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保持身体健康。
六、实践环节和学术活动
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参加教学实践或进行生产实践、技术服务和社会调查等,以培养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辅助导师担任硕士研究生或高年级本科生40学时左右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实践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如相应的辅导,批改作业,参与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指导等。没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博士生应安排到有关单位参加生产实践,社会调查 1-2周。参加教学实践或生产实践环节均需考核,但不计学分。考核合格方可进行论文答辩;导师和学科组要组织博士生参加有关学术活动,使其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向,开阔视野,培养开拓和创新精神。博士生在学习期间至少要在学校指定档次刊物上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
七、 博士生的综合考试与外语考试
博士生在完成课程学习后进入论文工作期间之前,必须进行一次综合考试和外语考试、以取得进入学位论文工作的资格。
综合考试采用笔试或口试的方式。笔试应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大体应覆盖三门以上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的内容。口试可组织5-7名专家组成的考察小组(应有基础、专业基础、专业课程教师组成)结合开题报告进行。对研究领域的前沿动态、课题实施方案和该博士生应具备的知识结构等进行答辩。三分之二专家通过为合格。
博士生一般应于入学一年后(或学位论文准备开始工作前)进行综合考试。综合考试未通过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未通过者,停止做博士论文,终止其学业。
外语考试统一参加国家水平五级考试,并达到学校规定的分数。
综合考试的试题、答案,口试记录、评语及成绩交研究生院统一存档。
八、 论文工作和论文要求
论文工作是培养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能力的综合训练,是博士生培养的主要环节。包括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科学实验(或科研调查、工程设计)、撰写论文等部分。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是很重要的两个环节,研究生最好在入学后的一年内完成论文的选题或开题的准备工作,于第三学期提出学位论文的选题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课题组或全教研组)广泛听取意见。经导师同意,教研室审订确认后,制定论文工作计划,开展研究工作。
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是:论文的选题应是具有学科前沿和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研究方案,方法和结果应有一定的创新性,其结果应有一定的应用前景,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承担技术工作的能力。论文工作要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要定期报告论文进展;要有至少2篇阶段性论文在学校规定的核心等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初稿完成后,由导师审阅,召开论文报告会,发挥集体指导力量,提出意见、修改补充,最后定稿后要达到博士论文的要求。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